离校(离职)管理规定

发布者:系统建设部发布时间:2019-08-28浏览次数:3759

一、毕业生集中离校


1.离校前15日,毕业生校园卡实行待验证,外借、上机等功能停用。只办理还书、结账等手续。个人办理还书、电子阅览室结账等事宜。
2.学院提交两份加盖学院章的毕业生分班级花名册。休学、退学、出国、入伍、延期毕业、留级等情况,须注明学籍变动。
3.离校前7日,毕业生以班为单位收齐校园卡,指定专人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(书库和电子阅览室)验证个人校园卡,领取清书和电子阅览室清账合格证明各一份。
4.以班为单位,持验证合格证明和离校通知单,到各校区图书馆办公室或指定位置,加盖图书馆章。

二、个人离校(离职)


1.个人到岱宗校区图书馆总服务台和文理大楼电子阅览室办理清书、清账手续,验证合格后领取清书和清账合格证明各一份。
2.持验证合格证明和离校离职通知单,到岱宗校区图书馆办公室加盖图书馆章。
3.教职工退休,参照以上办法执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