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满足师生的借阅需求,做好资源保障,我馆于2023年加入了山东省馆际文献共享联盟,目前可实现读者跨校借阅山东大学、山东师范大学、济南大学三所联盟高校图书馆的在馆图书,待联盟成员馆的队伍进一步扩大,读者将能够获取更加丰富的馆藏资源。


一、适用文献:本馆可借复本为0,且联盟馆在馆的图书。


二、使用方法:

1、登录山东农业大学图书馆书目检索系统->检索书目->点击图书馆联盟馆藏->选择一条记录查看馆藏->下单,选择取书地后确认下单即可。

2、下单成功后,读者可进入“我的图书馆->委托信息->图书馆联盟委托”查看借阅进度。图书到馆后,会对读者进行短信通知。

三、借阅规则:(以下提及的“委托”行为均为跨校委托,不涉及本馆委托行为)

1、联盟借阅图书,以“本地优先、就近优先”为原则。

2、每位读者在借委托图书最多限2册;同一种书仅可委托一所联盟馆。

3、委托申请有效期为2天,若被委托联盟馆因各种原因无法找到委托借阅的图书(如丢失、被取出阅览等),该委托申请将被终止,同时会短信通知读者,读者可重新发起委托申请。

4、被委托联盟馆找到图书并划到,则委托申请生效。委托申请生效前读者可取消申请。

5、委托借阅图书到馆后保留7天,读者持本人校园卡到预留取书地办理借阅手续,逾期视为放弃借阅。逾期不借达2次者,将暂停使用“跨校委托借阅”权限180天,记违约。

6、还书时可到任一校区馆服务台还书,不支持自助借还。

7、委托图书应还日期如果在寒暑假期间,则自动延期至开学后3日。

8、每册委托图书借期30天,不续借;如超期,则记违约,暂停该读者本馆图书借阅及跨校图书委托权限,待还书后恢复。逾期30天以上,则该委托书视为“遗失”,读者需进行赔付。